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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智能制造领域)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 2026-07-14 - 1970-01-01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 化工产业 航空航天 海洋产业 新能源汽车 医疗器械 生物医药 生命健康 机器人 高端装备 节能环保 生态修复 新能源与节能 新材料 军工业 传统实业 汽车制造业 集成电路 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求
1.资质资格。申报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正常运营1年以上(时间计算截止至2026年8月14日),无不良诚信记录。2025年1月1日以来曾发生重大安全生产、环境污染事故的不得申报(须提交盖章承诺书,并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
2.条件保障。申报单位应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技术装备等基础条件,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机构健全,运行管理规范,能为项目实施提供资助经费2倍以上的配套资金,并出具配套资金承诺书。
3.研发费用归集。企业须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有研发投入且按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并在管理系统如实填报上年度企业研发投入情况。其中,纳入统计部门调查范围的企业(军工企业除外),需按照《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制度》要求,以向统计部门报送的上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中的数据为准进行如实填报。
4.联合申报。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的,牵头企业须与参与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协议签署时间和约定各方责任、目标任务、经费分配,以及项目实施形成的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并将完整的合作协议(加盖所有合作单位公章)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
(二)申请人要求
1.资格要求。项目申请人原则上是本单位全职在职人员,有固定劳资和人事关系,并长期从事科研活动,如确因项目实施需要,需将非本单位人员作为项目申请人的,须与其签订与项目执行期相适应的兼职聘用合同或合作协议,明确合同或协议签署时间和约定工作时间、任务等,并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鼓励产学研合作,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研人员可作为项目申请人或参与人与企业联合申报。
2.能力水平。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长期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活动,是该项目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的科研人员,具备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研究的能力,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严禁挂名申报。
3.限项申报。参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科研人员要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对申报本指南项目限项要求如下:牵头申报年度省级科技计划数不得超过1项,中央财政科技项目后补助等赋予省级科技合同号的项目,除特殊说明外均作为省科技计划项目纳入限项统计范围,限项不含科技平台及人才团队建设计划项目。
4.限制申报。主持承担在研中央财政科技项目和省科技计划项目2项及以上的,不得牵头申报。主持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含科技平台及人才团队建设计划项目)存在到期未验收(含到期申请延期)情况的,不得牵头和参与申报。各级国家机关公务员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二、项目及经费要求
(一)项目内容要求
1.项目申报须按照指南方向(详见附件)准确选择项目领域,明确项目实施的对象及其应用场景,确保内容真实完整、研究方案切实可行、研究目标及考核指标明确合理。
2.申报项目名称不必与选择的支持方向保持一致,可根据研究内容自行命名,但应统一按照“XXX研究(研发、研制)”的格式规范命名,其中“XXX”指项目研究涉及的技术、产品或装备等。
3.严禁将在研或已验收的中央财政支持科技项目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重复申报各类省科技计划项目。不得把在研或已结题各级各类项目的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在不同年度、不同部门以同一申请人或者不同申请人的名义重复申报。研究内容是基于已获得省科技厅等渠道资助项目提出的,须在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所申请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二)项目考核指标要求
产业关键技术主要考核新增销售收入、利税等经济效益指标,由项目申请人根据研究内容从以下方面自行选择设定。
1.经济效益。预期项目验收后,能够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及其合理性和可行性等。
2.成果产出。项目预期产出的成果情况及其合理性和可行性等,成果包含新理论、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等,展现形式包括论文、论著、报告、技术标准、成果交流、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著作权、软件著作权、动植物新品种等。
3.人才培养。项目预期培养研究生、专业人才以及研究团队等情况及其合理性和可行性等。
4.辐射带动作用。预期产出的新理论、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以及人才等优势,辐射并带动周围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发展的作用及其合理性和可行性等。
5.科技影响。项目预期产出成果的科技价值和影响及其合理性和可行性等,科技影响包括科技进步推动作用、项目延伸与衍生效应、持续性学术效应、科技奖励情况、市场竞争能力等。
6.社会效益。项目结项后,项目成果在国家安全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科学文化建设、社会进步促进等方面产生的影响和效益情况及其合理性和可行性等。
(三)项目预算编报有关要求
1.预算编报要求真实、全面和客观。项目预算应结合牵头单位及参与单位现有基础及支撑条件,根据任务目标的实际需要,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进行编制。申报项目专项经费预算不得超过指南要求专项经费额度。?
2.项目申报单位要明确项目研究任务目标、技术路线、实施周期、参加单位、参加人员及任务分解等内容;按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合理编制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其中,直接费用各科目预算均无比例限制,各项目应根据本技术领域的规律和特点实事求是进行测算;对于因研究任务的特色需要而预算强度较大的支出,必须进行重点说明;间接费用根据项目申请的专项经费额度,按规定比例核定。
支持力度
根据研发任务及体量,重点项目资助经费每项不超过500万元,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从签订项目合同书之日算起)。
申报材料
通过贵州科技大脑(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xmgl.kjt.guizhou.gov.cn)进行网上申报,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一)申报主体获取申报身份
未注册账号的企业或个人,需登录管理系统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进行身份注册。已注册使用账号的须核实更新基本信息,尤其是企业名称、基本户银行账户、个人年龄职称等涉及项目申报条件的信息。申报过程中添加参与人和参与单位采取实名邀请制。
(二)申报主体填报申请书
项目申请人严格按照本通知及指南以及管理系统提示要求,本人填写申请书(含签字页)、提交附件材料,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申报单位。项目申请人对项目申报负全责,须逐项检查类别、名称是否一致,避免出现材料缺失、页面不清晰、文件无法打开等问题,确保申报内容及附件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其中申请书中项目参与人员签字页须下载打印并经所有参与人员本人签字后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签字页原件由项目申请人留存备查。不受理涉密内容申报。
项目来源
省科技厅关于发布2026年度贵州省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智能制造领域)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s://kjt.guizhou.gov.cn/xwzx/tzgg_73876/202606/t20260624_905504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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